近日,由商务部、工信部、国家邮政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的第二届“双品网购节”正在举行。除了“品牌消费、品质消费”的主题,不少地方领导干部参与“直播带货”,也成为本届网购节的一大亮点。带动广西名特优产品销售超4000万元,来自四川的11.9万斤广安柠檬实现秒空……地方领导干部“直播带货”,不仅给线下农户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订单,也为促进消费回补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。“手机成为新农具,直播成为新农活”,一度成为现象级的经济新业态。为此,广州、成都、厦门等地纷纷抢抓机遇、出台政策,或鼓励通过“直播带货”拓宽销路,或鼓励建立区域性电商直播基地。这些服务性、支持性的举措,不仅帮助农户打通了产销两端、解决了卖难问题,更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,特别是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。从中也要看到,不论是党政干部代言,还是地方政策扶持,“直播带货”之所以收效良好,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党政干部特殊的身份及其背后依托的政府公信力,凸显出直播电商诚信与规范的重要性。当下,某些网络平台“直播带货”中存在一些乱象:主播带货时夸大宣传、引导消费者绕开平台私下交易;部分消费者遭遇假冒伪劣商品、售后服务难保障;卖家与平台之间、直播平台与电商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复杂,导致消费者知情权、公平交易权和合理维权诉求大打折扣……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,很容易给“直播带货”带来负面影响,损害可持续、健康发展的基础。任何新产业、新业态的健康发展,都离不开制度规范。去年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做出了基本规范和约束,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此基础上积极作为、不断跟进制度规范。要从保障消费者权益、明晰各方责任和义务的角度入手,出台或调整细化管理规定,构建行之有效的准入标准和信誉评价机制,给“直播带货”设门槛、划底线、立规矩,维护交易秩序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规范好,更要监管好。“直播带货”的有序健康发展更离不开监管的保驾护航。数据显示,今年一季度,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,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加了5.9%。而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《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》显示,有37.3%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。面对潜力无限的“直播带货”新业态及其日益显现的问题,相关监管部门要开展更加深入、细致的监管,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有效性。同时,畅通投诉渠道,及时掌握“直播带货”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、新苗头,依法依规严厉查处。
作者:曹溢
文章来源: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2020年5月11日,原标题“直播带货规范跟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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